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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巴士椅背寫煽動字句 男文員控國安例煽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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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男文員涉於今年3至4月期間,持續在不同巴士座位椅背上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警方國安處於6月23日在將軍澳採取執法行動,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落案起訴該男子3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及兩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暫毋須答辯,還押至8月22日候訊。

本月第三宗引同例提堂

被告鍾文傑(29歲),昨無保釋申請;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並應控方申請批准押後案件,以待警方調查被告的電話和電腦,以及調查其他案件會否與被告有關。

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控罪指,被告於今年3月23至25日、3月28日至4月21日,以及4月27日,在香港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寫上和公開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對國家制度、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另兩項「摧毁或損壞財產」控罪指,被告於今年4月2及18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城巴有限公司的乘客座位椅背。

翻查資料,本月已有兩宗《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檢控案提堂,本案為第三宗提堂案件,警方昨首次發稿公布本案的檢控資料。保安局長鄧炳強早前表示不適宜透露該條例的拘控數字,因相關罪行及行為較為敏感,披露細節或會影響香港及國家安全,以及當局的調查工作。

【案件編號:WKCC 27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