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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向淫媒「通水」 男警稱屬情婦「未料無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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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高級警員涉嫌在警方掃黃行動中向賣淫女中介通風報信,後扔掉與她溝通所用手機。女中介已承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非法入境等罪,男警否認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在荃灣法院開審。男警在錄影會面表示,因「抵受唔住誘惑」與女中介發展婚外情,他從無過問對方背景,因「目的係做情侶,唔係結婚」,自言「發夢都估唔到佢冇香港身分證」。

不知對方職業真名

警員呂偉霖(46歲,圖)被控2022年12月5日棄置一部用作與女被告孟凡月(33歲)溝通的手提電話。承認事實指出,被告為現役警員,案發時駐守尖沙嘴警署特別職務隊。

庭上播放被告錄影會面片段,他稱2021年在酒吧認識孟凡月,後發展成情侶,至案發前雙方見面超過10次,幾乎每次均會發生性行為。被告稱起初因有家室感掙扎,但隨着在Telegram聊天次數變多,二人會互發「咀嘴」表情符號、以「親愛的」稱呼,讓他感覺很親密,「抵受唔住誘惑」。 被告向孟自稱於消防處任職,稱呼孟為「阿月」,惟二人無交換電話和披露真名,他亦無過問其職業,因非要和她結婚。

指對方懂查冊 不像偷渡者

被告提到孟曾多次追問自己是否有家室,更曾透過車牌查冊證實此事,後來孟找回他,重新開展情侶關係。錄取口供的警長問到,孟操普通話,被告在認識她約一年間有否懷疑過她不是香港人。

被告稱「發夢都估唔到佢冇香港身分證」,孟會「周圍去」又懂得用車牌查冊,「邊有非法入境者咁犀利?」加上孟衣著光鮮,以為她是其他人的情婦,「俗啲講係我偷食,佢又偷食」。就被告資歷,他稱當差逾20年,記憶中有參與的掃黃行動包括到桑拿場所「放蛇」。

指案情不符 官撤取旅行證件罪

孟凡月日前承認的6罪包括一項管有非法取得的旅行證件罪,惟案情不支持有關控罪,控方昨申請修改控罪為盜竊罪,法官指案情仍與控罪不符,無證據顯示該台灣身分證為旅遊證件,拒絕修改控罪申請,撤銷該罪定罪。

【案件編號:DCCC 2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