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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防反修例重演 建制派籲23條字眼簡明 免「別有用心」者誤導市民 政協倡聘公關及定期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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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繼2003年後再推行《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期間,部分建制人士提交意見書,呼籲政府要汲取2003年的經驗,甚至提防2019年反修例風波重現。其中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不點名說,2003年的教訓顯示,「一些別有用心的政治力量時刻希望將一些晦澀的詞語誤導市民,引起混亂」,籲政府使用簡明詞彙,「避免技術性字眼被政治化」。全國政協常委譚錦球建議聘請專業公關團隊,並定期展開民意調查。

明報記者 林勵

警務處前處長曾偉雄在意見書說,政府處理23條立法時,必須有清晰論述和清楚解說,「萬萬不能重蹈《逃犯條例》草案『反送中』的覆轍」。他說,鑑於立法重要和複雜,呼籲政府不可低估溝通難度,也不能簡單以為一般市民不會干犯23條來看待立法。

梁美芬認為要汲取過2003年的教訓,政府應面向市民,「將一國兩制的必要性和國家安全的概念解釋清楚即可」,就算面對非法律界人士、傳媒及教育界,也應使用簡明詞彙,「避免技術性字眼被政治化」。

國際交流頻 工總倡訂明定義

廠商籲審視資訊發放機制

提交意見書的工商界普遍支持立法,不少商會認為無損自由或商界利益。工總在意見書表示,業界或商會不時與國際組織交流,為免誤將資料提交給境外情報組織,認為可訂明相關定義;廠商會提到新法例或影響過往公共政策「放風」的做法,建議立法後,政府「帶頭重新審視現時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的資訊發放機制,並全面梳理涉及政府合約或工務工程的資料保密守則」。

多名身兼人代政協的學者也表示支持立法,包括科大校長葉玉如、港大醫學院長劉澤星、化學系講座教授任詠華、中大醫學院副院長盧煜明等。

諮詢引加法例 領館指誤導

另外,港府在諮詢文件引用歐美多國的相關法例,加拿大領事館在意見書質疑港府對比兩地法例的做法誤導及不準確,稱加國法律對「叛國」等有清晰具體定義,亦甚少涵蓋經濟及社會發展事務;又關注無獨立機制監察國安執法,促港府考慮設立。加拿大駐港領事館以外交函件反駁港府,加方回覆本報表示,港府當時確認收到函件,但就此無進一步交流。

新西蘭駐港總領事館亦在意見書表示,留意到23條立法諮詢文件引用該國法律,提醒該國所有法律都須符合人權法,執法部門有獨立監察機制。日本駐港總領事岡田健一關注整份諮詢文件字眼含糊,「不清楚確實紅線何在」,又舉例煽動意圖罪「到底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或社會制度怎樣的批評或言論,會構成相關犯罪?」他又提及,不少日本主流傳媒十分關注23條,提醒若傳媒撤出香港將很可惜。

國際傳媒指條文空泛 促豁免

同時,《金融時報》、《經濟學人》、《華爾街日報》、彭博及法新社5間國際傳媒以聯署方式提交意見書,關注諮詢文件的條文寫法太空泛,「正當新聞採訪工作幾乎肯定有遭牽扯之風險」,可能影響政治議題報道或評論;並舉例煽動罪的條文,近乎要將批評中央或港府刑事化,當中的免責條款列出提出意見「目的是完善該制度或憲制秩序」的行文太主觀,「似乎主宰新聞機構可寫什麼」;促請政府明文向傳媒提供豁免。

《經濟學人》亞洲數碼編輯Bill Ridgers向本報稱,目前判斷23條會如何用作針對記者是言之尚早,形容提交意見書是將關注立此存照(remain on file)。

法新社亞太區總監Michael Mainville說,密切留意對新聞工作有否影響。

(23條意見書透視系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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