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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印欠款逾53億元 遭入稟要求交出柯士甸道物業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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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主席許家印去年被高院裁定須支付和信恒聚(深圳)逾53億款項。和信恒聚(深圳)早前入稟高院,要求許家印交出他名下位於九龍柯士甸道的一個物業,作為償還他欠原告的款項。

原告是和信恒聚(深圳)投資控股中心(有限合夥),被告為許家印,被要求交出物業為九龍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6樓A室。

入稟狀指,如果被告未能支付欠款,包括高院去年12月在建築及仲裁案中裁定被告須支付被告逾53億款項,以及絕對押記令的申請費用9,100元,原告便要求被告交出其唯一擁有的上述祥景樓物業,作為償還他欠原告的款項。

原告另要求,該物業可在法庭的命令下出售,原告的法律代表可委任地產代理或拍賣人以處理該物業,出售的收益餘額應支付原告。

翻查資料,和信恒聚(深圳)於2016年及2020年期間簽訂有關恒大地產的增資及相關協議,對方向恒大地產增資50億元人民幣,以取得恒大地產約1.6%股權,後來恒大地產終止對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的重組計劃。和信恒聚(深圳)在內地申請仲裁,許家印及恒大等公司被判履行增資協議項下的回購承諾及支付違約金等,涉資逾6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