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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政亨自言無名之輩 助初選「深信民主美好」 求情信訝異被指組織者 官:至少知悉串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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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初選期間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的吳政亨(圖)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昨由大律師石書銘代表陳辭。石引述,吳在求情信道出發起聯署理念,吳自言在政界屬無名之輩,沒有被告作供時說出他是誰,他難以想像自己影響深遠;但吳深信民主美好之處是無論一個人的地位如何,仍可投下一票,正如他作為局外人亦能盡他所能令初選成功舉行,即使貢獻何其微小。石稱,吳的角色有如局外人,冀法庭將吳列為最低級別的「其他參與者」,判囚3年以下。

稱非聚焦否決 冀列「其他參與者」囚3年以下

吳政亨(現年45歲)被控方指稱是組織者之一。石大狀指出,吳政亨只和戴耀廷討論計劃及輔助戴,吳在訪問和電郵反映他聚焦希望舉辦初選,奪取過半議席,而非否決議案。法官李運騰表示,法庭裁定吳政亨至少知悉串謀計劃。法官陳慶偉和李官又提到,吳2020年7月耗資在《蘋果日報》刊登頭版廣告宣傳初選。石回應,涉及15萬元廣告費算是合理,內容僅呼籲市民投票給支持「35+」參選人。

石又讀出吳的求情信,稱吳13歲隨家人移民澳洲,在新南威爾斯大學完成理學士和商學碩士後返港從事金融業;自己無政治聯繫亦沒參與過選舉。吳在求情信稱,他不熱中政治,但相信民主自由價值,吳認為透過民主文明的方法相比起暴力手段,更能解決紛爭及推動社會發展。

吳又表示,民主派議會過半顯然會是香港民主進程一大步,他們可審議議案後投票並取得前所未有、極好的權力,甚至在特首選舉取勝,有利香港民主。

吳重申不是組織者或參選人,對於被指是組織者感驚訝,又說他游說戴耀廷很多時被無視,而自己的倡議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初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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