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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基:《香港國安法》實施4年發揮「定海神針」作用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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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長陳國基在社交平台表示,今日(30日)是《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4周年,《香港國安法》發揮「定海神針」的關鍵作用,讓社會恢復秩序,經濟發展重回正軌,法治精神更加彰顯。他稱,新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並駕齊驅,將讓香港進一步築牢維護國安屏障,迎來全力謀發展、拼經濟的大好局面。

陳國基認為「軟對抗」、反中亂港等敵對勢力,從未放棄對香港的打壓和干預,例如早前「35+顛覆案」裁決,反映國安風險真實存在,提醒市民須秉持維護國安責任,增強憂患意識,貫徹底線思維,亦要居安思危、未雨綢繆。

陳國基指,在國家全力支持、愛國愛港市民以及特區管治隊伍團結合作下,香港建立全面維護國安的「雙法雙機制」,告別「黑暴」、港版「顏色革命」般的社會動蕩,開啟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征程。他稱,特區政府當前要務是推動高質量發展,通過發展來提升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並相信憑着本港集國家優勢與環球優勢於一身的獨特定位,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才和企業會繼續「用腳投票」,紛紛前來落戶發展。

政府發言人亦發稿指,《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渾然一體、融合互補,形成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使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並強調相關法律重視人權,訂明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部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政府發言人提及,香港特區過去在國家安全方面處於「不設防」狀態,讓境外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例如2012年反國教、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動,以至2019年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後來有《香港國安法》填補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短板漏洞,令香港社會由亂變治,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得以回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