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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國籍港澳永久居民7月10日起可申來往內地通行證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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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由7月10日起,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可獲簽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

內地出入境管理局指,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可自願申辦,首次申請者應由本人向香港中旅集團或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申請,證件有效期5年,持證人每次停留不超過90日,並可在口岸履行指紋採集等手續後,經快捷通道通關。出入境管理局又指,持證人不得持該證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從事新聞採訪等活動,若確需從事有關活動,應先向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或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簽證或停留居留證件。

當局又指,根據《基本法》有關規定,港澳永久性居民包括中國籍和非中國籍。隨粵港澳大灣區加快建設發展,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赴內地投資考察、商貿洽談、學術研討、科技交流、旅遊休閒的需求不斷增多,港澳與內地間人員往來更加頻繁密切。為進一步便利港澳永久性居民來往內地,出入境管理局決定為其簽發來往內地通行證件,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保安局指,新措施下,不限其國籍及行業,只要是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居民,一卡在手就可於內地口岸自助通關,毋需如以往每次打指紋及填寫入境卡,可大大提升通關效率。相關人士可作一般短期活動,如商務及旅遊等。局方指,措施充分彰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地位,亦有助香港保持國際化及多元化。

保安局又說,特區政府一直與內地當局緊密溝通,積極促進「南下、北上」雙向人才流動,截至今年6月7日,已有逾22800名「南下」人才簽注持有人抵港;截至今年6月初,有逾23400宗有效期為兩年或五年的「一簽多行」簽證獲批;約1500名在香港註冊公司的外國人才人員向中國簽證服務中心人員出示在港工作證明後,於遞交文件的輪候過程中享有較快捷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