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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街頭奏《願榮光》判囚 七旬退休漢再涉無牌演奏提堂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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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的退休男子,去年10月被裁定無牌演奏及籌款,被判囚30天。他另涉其他街頭演奏及籌款,被票控各六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及「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8月6日再訊。

該12項票控指被告李解新(70 歲,退休人士)分別於去年9月27日至10月4日在觀塘鴻圖道行人隧道內、葵涌葵福路與葵義路交界的行人隧道內、粉嶺港鐵站出口外、大埔墟港鐵站出口外、元朗港鐵站出口外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在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演奏玩二胡連揚聲器,期間沒有社會福利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籌款活動。

辯方庭上透露,曾多翻發信向控方提出協商,但不成功,所以向法庭申請押後答辯,以便與被告解釋,及再向控方商討;並在控方同意下,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