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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高院裁《優生保護法》違憲 岸田道歉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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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高法院周三(3日)裁定戰後實施強制逾1.6萬人絕育的《優生保護法》違憲,並表明國家負有賠償責任。首相岸田文雄隨後向涉事受害者道歉,本月將與原告人會晤商討新補償方法。

日本於948年至1996年間按《優生保護法》,使約2.5萬人因身體障礙等理由接受絕育手術,其中約1.65萬宗並未徵得當事人同意而進行絕育,部分受害人因此提出訴訟要求國家賠償。日本政府於2019年曾推出新法,答應一次性賠償每人320萬日圓(約22.4萬港元)。

札幌、仙台、東京和大阪4地高等法院早前就5宗索償案件作出的二審違憲判決,其四裁決認為原告不受追訴期超過20年所限,餘一認為原告受追訴期影響,不能索賠。最高法院周三裁決認同,舊優生保護法違憲,因此前4案須按裁判由國家賠償,餘一案發還高院重審。

首相岸田回應時承認強制絕育手術踐踏了人的尊嚴、給人帶來巨大痛苦,是不應有的侵犯人權行為。他表示考慮到涉事者年紀已大,不容拖延解決問題。

(共同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