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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認42萬借補習社董事 德信前校長:未料涉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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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德信學校前校長郭超群涉在職期間串謀一名補習社時任女董事兼股東,在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前將試卷泄露予補習社;郭另被指隱瞞他在補習社有財務利益。二人否認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兩罪,審訊昨日在區院續審。郭自辯稱,沒想過向女被告借出42萬作經營補習社之用會涉及利益衝突,指他視款項為借給好朋友的私人貸款。案件押後至8月20日結案陳辭。

被告郭超群(50歲)被控沒有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申報、披露或隱瞞他在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的財務利益。他另涉與女被告彭詠嫺(46歲)在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前,向上述公司泄露考試和測驗題目。控罪涉案日期介乎2017年7月至2021年6月。

稱初入校不知須申報 「直至當校長」

法官謝沈智慧已裁定本案表證成立,郭出庭作供,昨接受控方盤問。他確認於2004年擔任學校教師,2013年成為校長,至2021年被捕為止已做校長約9年。郭不同意他加入學校時已清楚教職員要申報利益,指當時學校無提供相關培訓,「無任何信息收到嘅」,至他成為校長才知道,遂與同事制定政策。郭同意他身為校長在涉及利益衝突的事宜上有更大責任,而利益不局限於金錢往來。

控方引述學校內部指引,提到教職員要避免任何可能會或似乎會影響他們判斷的行為,郭稱「我唔發覺我有呢方面嘅問題」,但承認他知道應避免利益衝突。控方舉例郭曾在舊生家長開設的表舖買表,並有向時任校監披露。郭認為這不涉利益衝突,因他買表時沒有折扣。

控方指郭2017年將42萬存入女被告銀行戶口,應是一筆大額款項,郭甚至要問母親借錢。郭同意他知道款項用於女被告經營補習社,但強調不知道對方如何使用。法官質疑郭主問時稱不知款項用途,被盤問下卻有不同回答,郭稱他可能誤解問題。郭另否認他2017年指示副校長在勤舍需要學校試卷時向對方提供,以及否認在有關時間泄露試題。女被告選擇不作供,法官將案件押後作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DCCC 6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