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租契續期條例周五生效 為首批376個地段地契續期 (21:19)

發佈於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條例》)將於明天(5日)生效。地政總署將刊登首份「續期公告」,涵蓋少於6年內到期、即明日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的適用地契,有關批次地契全部獲得續期,涉及376個地段,包括309個位於九龍以油尖旺區為主及67個位於香港島的地段。

發展局表示,在 新安排下,政府將以刊憲形式為地契續期,一般用途地契將自動續期50年,毋須額外補地價,取代以往政府與業權人以合約形式簽立新地契。《條例》設立常設法定機制,分批為到期的一般用途地契(即一般商、住、工業地契)續期。

地政總署會在每批地契到期前6年,刊憲「續期公告」為地契續期;只要地契沒有被列於同日刊憲的「不予續期列表」,即代表地契獲得續期。

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新例簡化地契續期安排,《條例》體現「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對香港的堅實保障,為香港社會全力拼經濟締造更好條件。簡化地契續期安排,確保有效率、有秩序地處理未來陸續到期的大量地契,亦省卻業權人的時間和成本,利民便商。

《條例》秉承1997年7月訂立的土地政策,地契一般均會免補地價獲續期50年,但須每年繳付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

獲續期地契原有的產權負擔、權益及權利(例如按揭)將自動過渡,業權人無須辦理任何手續,省卻業權人以往逐一與政府簽立續期文件、重新辦理按揭等的繁複手續。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