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李在明遇襲案 犯人判囚15年 發佈於 1 年 前 2024 年 7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時任黨魁李在明今年1月2日遇襲受傷,67歲金姓疑犯周五(5日)被判入獄15年。協助金姓疑犯的友人則被判囚1年半,緩刑3年。法庭稱被告在國會選舉將舉行之際施襲,不僅有剝奪他人生命意圖,亦妨害選舉自由。案發當日李在明在釜山江西區視察加德島新機場預定用地,金姓男子偽裝成支持者接近,再用利器刺向李在明的頸。疑犯當場被捕,其後被控企圖謀殺及違反《公職選舉法》。李在明頸部靜脈受傷,接受了緊急手術,住院約一周後康復。 (韓聯社) 相關文章:共同民主黨李在明韓國 Up Next 拜登促以總理敲定加沙停火協議 不要錯過 伊朗大選次輪投票昨舉行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首爾重溫韓流軌迹 走入「八月照相館」打卡 港超|金信煜嚴重違紀遭傑志裁走 加盟近3年上陣16仗入6球 (17:48) 首爾鐵路工地鋼筋垮塌7人被埋 (14:13) 港足|盧比度正式離任東方主帥職務 港足U15東亞賽擊敗韓國 (19:40) 【Emily】援宏福災民 在港韓國人籌得91萬 韓升大學試題過難 負責人辭職 英文科惹爭議 四成超出課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