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李在明遇襲案 犯人判囚15年 發佈於 1 年 前 2024 年 7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時任黨魁李在明今年1月2日遇襲受傷,67歲金姓疑犯周五(5日)被判入獄15年。協助金姓疑犯的友人則被判囚1年半,緩刑3年。法庭稱被告在國會選舉將舉行之際施襲,不僅有剝奪他人生命意圖,亦妨害選舉自由。案發當日李在明在釜山江西區視察加德島新機場預定用地,金姓男子偽裝成支持者接近,再用利器刺向李在明的頸。疑犯當場被捕,其後被控企圖謀殺及違反《公職選舉法》。李在明頸部靜脈受傷,接受了緊急手術,住院約一周後康復。 (韓聯社) 相關文章:共同民主黨李在明韓國 Up Next 伊朗近廿年來首誕改革派總統 受最高領袖強硬保守派掣肘 佩澤希齊揚難闢新路 不要錯過 「準首相」施紀賢稱不推入歐 學者料對華續「戰略模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越副防長涉性侵韓公僕 韓召外交官抗議 韓聯社:朝鮮向東部海域發射彈道導彈 (08:39) 韓女自製「火焰噴射器」燒曱甴釀火災 中國籍女鄰居逃生墮斃 (21:52) 越南副防長被揭訪韓期間涉性侵 韓政府抗議 (17:03) 港交所:3方向推動ETP奏效 改善市場結構 產品創新 提升市場連繫 特朗普亞洲行前邀韓日台商界「球敘」 韓媒:藉非正式活動招商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