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覆核案 環保署指無權延長公眾諮詢期 (15:44)

發佈於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反對的香港哥爾夫球會提出司法覆核環評報告,聆訊今(8日)在高院踏入第4日。代表環保署長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陳辭指,法庭只需處理涉案環評報告是否符合法例要求,高球場土地用途牽涉專業和技術性判斷,應由政府決定。袁又指,署長按《環評條例》行事,無權延長包括公眾諮詢期等程序的期限。

分別代表哥球會及利害關係方土拓署長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和鮑進龍已完成陳辭,今輪到代表環保署長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陳辭;哥球會會長郭永亮繼續到庭旁聽。球會一方早前指,土拓署曾提交補充的生態研究資料,環保署無再諮詢公眾便批准環評報告。

袁國強回應政府根據法定制度行事,並引述《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指,署長須在14天內要求環境許可證的申請人提供進一步資料,申請人擬備報告後,署長再於60天內決定該是否符合環評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規定,最後在報告符合規定後,公眾可在30天內免費查閱。

袁指署長無權延長有關期限,當政府提出某個項目或政策時,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公眾和立法會應有機會了解及詳加討論,若持分者有不同意見,亦可準備替代方案。袁續指,立法會過往曾探討環評程序的時限,制定時間表前平衡不同政策的先後次序和緩急程度,原意是避免政府的計劃延遲,署長批出環評報告時已整體考慮所有意見。聆訊午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