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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歲童昏迷浴缸 母被控虐兒准保釋 兩子不再成證人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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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歲女童今年三月被發現昏迷在九龍城寓所浴室中,送院後一度危殆。經初步調查後懷疑涉案女童曾受虐待,她的38歲母親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8月1日再訊,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亦獲批與子女接觸。

根據原有保釋條件,被告不得與兩名在證人列表上的兒子直接或間接接觸。但控方表示,由於證人列表有所更改,兩名兒子不再為證人,被告將可與他們接觸,但不得討論案情。

控罪指,被告 Z.A.L.(38 歲,家庭主婦)於2024年3月23日,在九龍城沙浦道83號御豪門某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4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女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