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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平台研發牌制 管車管司機 打擊「白牌車」擬加辣 網約車類別數目再待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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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提出規管網約車平台的研究,同時提出修例「加辣」刑罰打擊「白牌車」。運輸及物流局建議透過法例以牌照及發牌條件規管平台,參考外國經驗會考慮規管網約平台、為平台服務的車,以及司機均須持有牌照。局方沒交代什麼車可成為網約車、車的數目。運輸署今年會再就市民對點對點交通服務的需求做調查,視乎結果再評估平台下可提供服務的車類別和數目、司機牌照要求等,目標一年內完成,明年就平台制定立法建議。

爭明年交立法建議

政府同時提出修例針對白牌車及司機,任何人一旦被判非法載客取酬罪名成立,可被取消駕駛執照資格一段時間,如12個月,而即使未能確認司機身分,車輛亦可被扣押及暫時取消其車輛牌照。

Uber:網約車發牌須同步

Uber認為,政府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同時,須同步制定可行合理的網約車發牌標準,任何就網約車供應的數量限制,會影響「成千上萬」依賴平台靈活掙取收入的司機,亦可能導致香港市民面對更昂貴及可靠度較低的點對點交通服務。Uber稱,期望政府能考慮網約服務在本港的普及和受歡迎程度,以及Uber為香港帶來的貢獻,盼可與政府一同探討新牌照制度可如何涵蓋車輛標準、車齡限制及保險等要求。

運輸及物流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研究文件,惟文件先交代加強對「白牌車」執法。局方表示,留意到部分涉非法載客取酬案件因車主或司機拒絕提供司機資料,未能確認司機身分而無法提檢控,故將提修例,如證據足夠,即使未能確認司機身分,法庭亦可扣押涉事車及暫時取消其車輛牌照。局方亦建議清晰列明,任何人一旦被判非法載客取酬罪行成立,可被取消駕駛執照資格一段時間,如1年;局方將與律政司及警務處進一步研究,敲定修例細節。

毋須確認司機身分

非法載客取酬可扣車釘牌1年

規管網約車平台方面,局方稱參考外國經驗後,發現各地均以牌照及發牌條件規管網約平台,平台有一定責任,包括確保服務車輛和司機已領取合適牌照和買保險,合資格司機只可透過獲發牌的平台提供預約服務(見另稿)。

平台車司機均須領牌

何謂「持牌車」未寫明

平台下的車輛及司機均要領牌,局方稱已領牌的網約平台將只提供「的士及持牌的合規車輛」合法網約服務,惟文件未有寫明何謂「持牌車輛」,未知是否現有框架下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抑或發新牌,亦未提會否增加牌照數量。

局方稱需調查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需求,但同時亦透露,在評估是否批准點對點交通服務供應時,會考慮市面上網約服務的數量及服務質素能否滿足需求、明年的士車隊投入服務後的影響、路面交通能否承載額外車輛供應,以及點對點交通服務對公交服務提供者的影響。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為,文件中政府除提出規管平台,亦有提及車輛及司機發牌,與早前消息不同,樂見政府提出會調查點對點服務的供求,再制定牌照數目及車種類細節。不過,他對當局稱需考慮批出供應會否影響交通流量有保留,因本身Uber已一直存在,花一年研究太長,幾個月理應可完成。他亦關注,當局日後加強向白牌車執法同時,須確保市場上已有合法網約私家車供應,否則即等同扼殺網約私家車生存空間。

的士業盼先觀察的士車隊表現

的士業議會副主席吳坤成表示,歡迎政府修例加強對白牌車執法,但盼政府可先觀察的士車隊營運表現,「畀機會的士轉型後」,才再研究會否向其他車發牌及數目,否則或造成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