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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辯:胡志偉沒倡攬炒 量刑應較輕 張炳良3前高官求情 稱曾加入政府獲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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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5+」初選案45人罪成,參選九龍東的被告昨繼續求情。辯方表示,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沒有提倡「攬炒」和無差別否決財案,即使歸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積極參加者」級別,也應判較低刑期。庭上透露,胡志偉獲前高官張炳良、邱誠武和羅致光撰寫求情信,指胡志偉為人溫和理性,備受各界尊重。案件明續,將由九龍西參選人等展開求情,料需3天。

明報記者

昨於庭上胡志偉看來精神不俗,民協前主席施德來散庭時向親友點頭,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揮手說「I love you all」(我愛你們)。辯方提議法庭將胡志偉和施德來列入「積極參加者」,譚得志列為刑責最輕的「其他參加者」(見表及另稿)。

稱從政多年求雙贏 否決財案有保留

辯方大律師郭子丰求情指出,胡志偉從政30多年,不但致力為市民爭取福祉,亦想尋求「雙贏」局面,不認同「攬炒」。郭形容胡志偉立場溫和,不是故意危害國安的激進政客,無證據顯示他組織初選計劃,他僅支持和參加初選。郭提到,法庭已裁定胡早期不支持無差別否決財案,正如他在選舉論壇反問:「起醫院、起學校都要反對咩?」顯然對無差別否決財案有保留。

郭子丰又表示,前運房局長張炳良、前運房局副局長邱誠武,以及勞福局前局長羅致光均為胡志偉撰寫求情信,他們在信中一致形容胡志偉溫和理性,就算不認同政府政策,仍是務實的人。郭又稱,胡對社區的付出屢獲認可,例如2006年獲頒發榮譽勳章,亦曾獲委任加入中央政策組,是政府眼中可靠、負責任的人。

真誠相信合法 現知違法

胡志偉親撰求情信說,民主黨成員不會激進行事,因根據黨綱,就算該黨的立法會議員決定否決財案,黨員可以召開會員大會推翻決定。郭子丰表示,涉案謀劃本身已難實現,黨綱是另一個難關,而胡志偉和其黨員從未直接承諾「攬炒」和無差別否決財案,僅說運用基本法權力達到「五大訴求」。郭子丰稱,胡志偉只是真誠相信使用憲制權力否決是合法,現知悉是非法手段。

對於胡志偉有七一遊行案和六四集結案的案底,郭子丰冀法庭考慮案發時間相近,可與初選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法官陳慶偉質疑,胡志偉擁有良好品格,已是過往案件的求情因素,郭承認法庭量刑沒有「雙重折扣」。法官陳仲衡表示,張炳良在上一宗案件已為胡寫求情信,郭指出今次求情信內容不同。

修例後難再當社工

施德來稱仍裝備自己

施德來同樣出身傳統泛民,其代表大律師黃廷光求情表示,施德來完成學士課程後成為社工,2016年當上民協主席及黃大仙區議員,現已退出民協。黃稱,因應上周通過修例限制違反國安者任職社工,施德來計劃修讀心理學課程裝備自己;施過往服務社會及有真誠悔意,希望法庭量刑顧及其良好品格。

【案件編號:HCCC 69、70/22】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