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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3年八狎親女 父否認亂倫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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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女子在10至13歲期間先後8次遭生父性侵,至成年後才向母親揭發事件。其父被控亂倫、非禮及強姦等共10項罪名,他否認所有控罪,昨日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讀出開案陳辭指出,被告首次強姦事主時,事主曾喊痛,但被告稱「忍吓,好快冇事」,結果事主「一忍就係十幾年」,直至3年前無法再容忍才向家人告發被告。

控:女啞忍10多年 成年才揭發

六旬被告化名K.K.W,否認一項企圖亂倫、一項亂倫、兩項強姦、3項向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3項非禮罪。審訊設有陪審團,由7名男陪審員組成。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事主X與被告為父女關係。2010年某天,被告與X在家玩耍時,他突然背起X並將她帶入睡房,除去X的內褲後,試圖與X性交不果,其後改以陽具摩擦X的下體。同年另一天,被告與X在家看電視時摸X下體,強迫X與他口交;幾天後被告有一次闖入X的睡房,並在X不情願下強姦X。2013年某天,X放學回家後,被告突然揭起X的校裙及除去內褲強姦她。

控方續稱,首次強姦X時,被告見X痛苦,曾叫她忍耐一陣,好快無事,結果X忍受被告的性侵達10多年,至2021年才向母親揭發事件。被告被妻子質問對X做了什麼事,稱「我做咗啲對唔住佢嘅事」。

2021年2月19日,被告遭警方拘捕,警誡下承認曾觸摸X的身體,但否認強姦X,惟事後被告在錄影會面時供出他於2013年時先後4次性侵X,包括在X面前自瀆、讓X為他口交、摸X胸部及與X性交,過程維持約1分鐘。

【案件編號:HCCC 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