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總督察涉醉酒鬧醫院 質疑作供警員記憶有誤 (13:19)

發佈於

53歲休班女總督察葉文儀涉去年醉酒後大鬧中大醫院,她否認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傳票控罪,案件今(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涉案警員供稱被告曾捉住高級警司的右後褲袋,但忘記拉扯方向,後在盤問下改口稱是「拉住少少向上」,維持3至5秒。辯方質疑警員「兩分鐘前都話唔記得」,而在目擊有人與同袍有身體接觸時他只是在一旁戒備,說法不合理。裁判官覃有方裁定表證成立,被告無自辯,案件押後至7月31日作結案陳辭。

案發時隸屬新界南衝鋒隊的警員朱少聰作供指,他去年10月22日淩晨約4 時接獲指示,到港鐵大學站處理一宗企圖自殺案,他到場後發現被告葉文儀。約於5時半,被告在警員的陪同下前往中大醫院7樓病房,朱憶述被告因「攞唔到高級警司陳少鳴電話(號碼)」而變得激動,雙手大力捉住其母左手,後被帶離病房。

其後,朱查問被告母親涉嫌被毆打的經過,其母緊張地捉住他的手稱「畀吓面我個女,唔好拉佢」,檢查時看到她的右上臂有5乘5厘米大的紅印。完成調查後,朱看到病房外的被告情緒激動、聞到她身上有酒味,後聽到陳指被告行為擾亂到病人,邀請被告到會合室去。前往會合室的途中,朱聽到有人大叫放手,回頭看到被告捉住陳的褲。

辯方代表大律師戴偉奧仔細詢問朱事發經過;朱指被告捉住陳右後褲袋拉扯,但不記得拉扯的方向。辯方質疑,被告身形矮小而陳身形魁梧,若被告真的有將陳的褲子扯向上,朱理應不會忘記如此不尋常的事。朱在辯方多番質詢下改稱被告當時是「拉住少少向上」,而他當時在旁戒備。辯方指出,朱在案發當晚寫下證人口供,但他從無提及聞到被告身上有酒味,及被告捉住褲子一事。朱指自己當時忘記了,強調事情有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