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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指為適應市場變化擬引入AI數據開採豁免 未有修例時間表冀先集思廣益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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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就人工智能(AI)生成作品的版權問題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建議在《版權條例》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版權)許麗珊今日(10日)表示,人工智能如在開發、訓練和提升人工智能模型過程中使用版權作品,有機會構成侵權行為,惟現時法例未有相關豁免,而且訓練人工智能活動多,為適切應對市場,故提議引入豁免,並稱歐盟、日本、新加坡、英國等海外司法管轄區皆在其版權法加入相關豁免,亦涵商業用途。

許麗珊在港台《千禧年代》強調,文本及數據開採涵蓋不同範疇,在商業應用方面,則包括開發人工智能模式作商業用途、以人工智能進行業務分析,或私人資助人工智能研發項目,認為若排除商業活動,相關豁免範圍比較狹窄。

對於如何保障版權擁有人的利益,許麗珊指豁免需符合國際「三步檢驗標準」,包括豁免限於特別情况、不會與版權擁有人對作品正常利用產生牴觸、豁免不會不合理地損害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亦會豁免加入條件,例如使用者必須合法取用版權作品、進一步傳播、分發或經銷有關豁免所製成的複製品會受限制,以及版權作品如有特許計劃可供他人應用時,使用者應取得版權擁有人特許。她亦說會考慮讓版權擁有人退出及拒絕人工智能開發時使用其作品,不過是否及如何實行就有待討論。

至於為何未有修例時間表,許麗珊希望先集思廣益,審慎考慮各方面意見,例如版權擁有人、人工智能發展商、知識產權界,以及創意產業方面和創科界等持分者,再確立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