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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求情︳辯方指黃碧雲角色被動 張炳良求情指屬政治對立受害者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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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45人罪成,參選九龍西被告今午(10日)續求情。辯方指,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在本案參與角色被動、近乎邊緣,她遭到激進的參選人批評,不算積極,屬於「其他參加者」。辯方引述,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求情信形容,黃碧雲於2019年對立政治氛圍之中是受害者(victim),她被捲入涉案事件,與她原本性格不符。

被裁定罪成的黃碧雲由大律師沈士文陳辭,沈指涉案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計劃很小機會成事,黃碧雲從無出席協調會議,其選舉單張及政綱沒提及否決主張,她沒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沈士文稱,法官基於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發言與同黨議員的黃碧雲相關,以及黃在選舉論壇的言論而裁定她罪成,惟黃在論壇被立場激進的參選人批評,可見她相當緊張,她最終在初選落敗。

沈士文續指,黃碧雲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完成政治博士,曾於理工大學任教,2012至2020年擔任立法會議員,縱使黃在立選延期後仍能當議員,但她辭任。沈士文提到,黃碧雲除了於2010年支持政改方案,在立會增加5個議席,她亦有份促請政府就鉛水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以保障公眾健康。

談及民主黨,沈士文指控方證人區諾軒盤問下講述他獄中撰寫的論文,區稱民主黨認同一國兩制,黃碧雲是傳統民主派的其中一例。沈指,黃碧雲的涉案言行非常少,她當時承受壓力並屈服,望法庭視她為最低級別的被告。

辯方大律師黃錦娟求情指,前學聯抗爭者支援基金主席劉澤鋒認罪,他的角色輕微,建議列為「其他參加者」判刑。黃力陳,在樹仁大學畢業的劉澤鋒當時一心希望服務社會,他誤以為初選計劃合法,黃呈上多封親友和牧師的求情信指劉過往關懷弱勢,劉還押期間修讀會計課程,他的好友在信中寄語「雨後會是天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