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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車牌查冊須向運輸署長書面申請 記協提司法覆核排期9月審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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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因應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一案,今年1月起修改查車牌規定,傳媒查冊須向運輸署長書面申請,陳述查冊目的及解釋如何符合公眾利益等。香港記者協會向高院提請司法覆核,高院早前批准覆核許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今年9月24日開審,料需時一日。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記協,建議答辯人為運輸署長。根據入稟狀,記協表示傳媒未能成功申請查冊,署方亦要求記者回答大量問題,嚴重影響新聞自由,與「蔡玉玲案」的判決有衝突。記協要求法庭頒令,署方的車輛查冊指引不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的新聞自由,屬越權或違憲,並要求法庭下令署方須迅速及在合理時間內決定基於合法新聞用途的查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