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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瑞麟:對比港投與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投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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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對於特首在2022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由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為政府管理不少於620億元資金的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投公司」),有人稱之為「港版淡馬錫」。財政司長陳茂波日前表示,他認為兩者並不一樣,原因是兩家公司有不同成立背景和政策考量。財政司長的立論是適切的。新加坡在1960年代立國初期,由於當地私人資金較薄弱,新加坡政府角色較重,賦予淡馬錫的職能是發展該國資本密集型的能源、運輸等事業,以及從事社會公共事業投資和建設。

發展至今,淡馬錫全資擁有或參股的企業包括新加坡航空、新加坡國際港務集團、新加坡電信、新加坡地鐵、新媒體公司等。在中石油集團經濟技術研究院編著、題為《國有經濟國別研究:新加坡、日本》(2023年12月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書中,該研究院對淡馬錫的描述是「通過直接的項目和企業投資取得經濟利益」,是「代表新加坡政府投資於這些大型項目的主要平台」。

成立背景與政策考慮相近

因此,兩者難以直接對比。但同時,與港投公司成立背景和政策考慮相近,以及值得比較的,則是新加坡於1991年成立、設於經濟發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EDB)旗下的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投資公司EDBI(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Investment)。港投公司的策略定位是「透過物色投資機遇,策略性推動目標產業發展,長遠提升本港的競爭力和經濟活力,並賺取投資回報」,對比EDBI「以新加坡為基地,通過投資於高增長性科技行業,塑造新加坡未來經濟支柱,為股東取得長遠利益,和吸引更多科技領袖和創新人才到新加坡」,策略定位頗為接近。至於目標產業方面,兩者也是放眼生物醫學、人工智能、新及清潔能源、數碼媒體等領域。

由於港投公司成立不久,目前決定參與的項目只有兩宗,也就是與推動人工智能應用的思謀集團和百圖生科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故此要比較兩者業績,為時尚早。但若對比兩家公司的治理架構和營運模式的話,或許有所啟發。

吸引企業及科技 星洲一整條合作鏈

首先,EDBI設於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旗下,該局主席兼任EDBI主席,而EDB行政總裁同時出任EDBI董事局成員,這安排看來有其原因和合理性。EDB成立於1961年,隸屬貿易與工業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負責規劃提升新加坡作為全球工商業、創新和人才中心的地位,其工作最大特色是按星洲的願景目標和實際情况,規劃未來產業發展前景。更重要的是,列出一系列最希望能夠吸引到當地的目標外國企業和科技,並通過EDB在美國、中國、日本、英國、德國、法國、荷蘭、瑞典、瑞士、韓國等各地海外辦事處,主動接觸和吸引這些目標企業到星洲,並提供土地、稅務優惠、人員培訓津貼,以至1991年EDBI成立後的直接參股融資作為誘因,形成一整條「規劃及吸引目標企業和科技到新加坡的合作鏈」。

事實上,星洲的經濟產業結構遠較香港多元化,上述吸引外資和推動科技的策略居功至偉。對比之下,香港各相關的政府和半官方機構,例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海外的經濟貿易辦事處、投資推廣署,以至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與各大小政府資助的科研機構,有否形成類似的合作鏈,頗成疑問。

順帶一提,資料顯示EDBI自成立以來,共投資了250家公司,行業涵蓋生物醫學、化工、電子、信息通訊、精密工程和運輸工程。具體案例包括特許施利康(Chartered Silicon Partners)、盧卡斯數碼動畫(Lucasfilm Animation)、瑞士生物科技公司龍沙(Lonza),及S*BIO生物科技等。

港投董事會成員組合 需增科技投入?

第二,對比港投公司與EDBI,另一值得留意的是兩者董事會的組成和成員專業背景。港投公司主席是財政司長,其他董事會成員包括財政司副司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創新科技及工業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和副總裁,以及港投公司總裁;來自商界和學術界的是馮國經、劉遵義、林振宇(專長上市及非上市融資)和唐家成(香港交易所主席)。再者,港投公司總裁陳家齊出身政務官,曾負責民政、運輸及財經事務,具大律師資格,自2010年到去年上任現職之前,在香港金管局工作。

由於港投公司董事會的職責是「負責監督港投公司的發展,並就有關範疇包括投資策略,以及物色投資伙伴或目標的程序和準則提供指導」,考慮到包括主席在內的董事會成員組合,是否有需要加強對科技,特別是先端科技方面的投入?

相對而言,新加坡EDBI的董事會組成,除了上述提到的EDB主席和行政總裁的參與外,總的來說,「官」的成分較低,連同主席在內的9名成員中,4人來自私人投資和法律背景。至於EDBI的行政總裁則具電機工程背景,擁有資訊科技工作經驗;他的工作團隊分別負責資訊及通訊科技、新興科技、醫療和新興行業。

發債券集資 紓政府財政同時增監察

資料顯示,EDBI亦與私人投資者合作,成立共同投資基金。具體例子包括在2020年6月推出金額約16億港元的「初創公司特殊情况資金」(Special Situation Fund for Startups),其中約一半資金來自私人投資者,以協助25家有潛力的新加坡初創公司渡過疫情難關並持續發展。

對港投而言,這是否具參考價值?例如港投公司是否可考慮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相關措施一方面可紓緩目前特區政府財政儲備壓力的同時,通過此機制增加持份者監察,提升財政運用謹慎程度。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早前在立法會多次要求政府,就港投公司預算營運開支、人手編制、行政總裁薪酬水平條件等發布更多資料,惟政府無正面回應;她直言不滿政府的答覆。港投公司以公帑直接投資企業,在香港十分罕見。再觀乎已陷入嚴重營運財赤的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以及與原先設計流量出現落差的港珠澳大橋,對港投公司這類風險極高的事業,我們是否需要加強監察?

作者是前策略發展委員會成員,曾長期任職國際政府組織、國際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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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瑞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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