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消委會︳搬屋公司「全包價」價差可達1.3倍 部分加收費用無列明標準 消委會籲問清條款 (12:02)

發佈於

消委會進行市場調查發現,搬屋公司普遍以「全包價」方式收費,惟不同公司對「全包價」定義各有不同,公司之間收費可相差1.3倍,若物品超出預先估計數量,部分公司更會加收費用,惟無列明收費標準。消委會提醒,市民宜貨比三家,與搬屋公司簽訂合約前,必須留意條款細節及問清收取額外費用的準則。

消委會於今年5月至6月向126間提供本地家居搬運服務的公司發出問卷,查詢報價及收費方式、最低消費金額、額外收費等服務條款,最終獲20間公司回覆。當中16間公司提供「全包價」,即包括搬運所有傢俬雜物時衍生的所有費用。消委會假設一個2人家庭於在平日,由鯉魚門村屋搬往將軍澳屋苑,「全包價」報價由4,800元至11,200元,價格相差逾 1.3 倍;假設一個5人家庭於周末由北角搬遷往美孚,報價則介乎6,800至12,000,價格相差約7成半。

消委會續稱,假設搬屋當日物品數量超出預計數量,16間提供「全包價」的公司中,僅3間表示會按原定的「全包價」收費;另外12間稱會加收費用,惟只有其中4間有明確收費標準。消委會稱,有關做法或最終引致爭拗,建議在雙方同意下,搬運公司應盡可能派職員上門視察實際情况才報價,雙方亦應先訂明實際搬屋物品數量,與預期有落差時的處理方法,並列入合約。

至於提供「按件收費」的公司,消委會說,雖然表面上收費較為清晰,但不同公司的價格差距相當大,部分會例外收取紙箱費及附加費。以小型貨物、即紅白藍袋、儲物膠箱、行李箱等為例,收費最低的一間每件為6元至12元 ,最高的一間則需要40至80元,表面上相距約6倍,但收費較高的公司已包括紙箱費用,而較便宜的一間則收取每個紙箱15元,另亦會徵收200元周末及假日附加費,每層樓梯亦需加收總額的30%。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格價時應特別留意,小心估算最終費用。

消委會提醒,市民與搬屋公司簽約前,應留意服務條款和合約條文,尤其應注意更改或取消搬屋服務的附加費用、損壞或丟失物品的處理方式、會否徵收上落樓梯、周末及公眾假期搬屋附加費等。

另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新聞稿指,留意到消委會就搬屋公司的服務發表調查報告,當中提及有 10 間搬屋公司沒有制定私隱政策,及有一間公司表示用於報價的相片及影片的保存期限最長為 10 年。私隱專員公署已立即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包括會主動聯絡相關公司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