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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衝突現場用電玩術語 屠龍案被告:僅亂噏無關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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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昨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53天審訊。控方指出,當年11月中文大學衝突期間,被告李家田身處現場,藉Telegram群組向屠龍小隊成員分享見聞,隊長黃振強回覆「諗住打近戰,開『無雙』」。李在庭上稱,「無雙」為電子遊戲的術語,意味黃想近距離攻擊警察。控方指出,示威者會說遊戲術語,以助理解戰術安排。李不同意,稱說遊戲術語純屬「亂噏」。

被告李家田昨繼續自辯。控方大律師周凱靈問及,2019年11月9日,李於「滅龍」群組內轉載一則題為「全世界去折(拆)荃灣狗屋」的連登帖文,並詢問隊員的看法,周質疑李想參與示威,才會詢問隊員。李否認,稱屠龍小隊常在荃灣區出沒,自己「好奇,想搵話題喺group(群組)度溝通」才轉載帖文。

身處中大衝突

屠龍隊長稱用「無雙」

周又指出,同月12日正值中大衝突,李身處衝突現場,與隊友溝通時提及「陣地戰我哋有得打,最多我親自教咁多位射箭,行未?」周問李為何要教人射箭,李稱自己只是「吹水」、「我同你講,射箭係好難教」。周又問,為何當時身處中大的黃振強稱要用「無雙」,李回答「無雙」一詞源於電子遊戲「三國無雙」,有「開大技」意思,但他不同意說遊戲術語的目的是溝通戰術。

稱有別隊員 加入「沒有訴求」

同日李在群組稱「都係最鍾意陣地戰,最好玩」。李在庭上解釋,「陣地戰啲示威者較集中,可以觀察到好多嘢」。周指出,李雖堅稱到示威現場是為日後拍攝電影而取素材,但屠龍隊員不能單憑李的信息便猜到其用意;李回應稱,黃振強知道他的想法。周續問李是否懷有相同理念才加入屠龍小隊;李否認,稱有別於其他隊員可能想爭取「五大訴求」或抗議警方濫用暴力,他加入屠龍是沒有訴求的。

周又問李,被告嚴文謙是否一名具有戰略或具備戰力的一員。李稱不認為嚴富有戰略,指對方「平時會講到自己好犀利」。周追問嚴自稱在哪一方面很厲害,李笑稱「唔適合講」。法官張慧玲指示李:「你淨係講同行動有關嘅嘢,唔好講其他嘢!」李表示嚴自稱曾近距離打警察及試過飛踢警員。

【案件編號:HCCC164/22、255/23】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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