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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山泉指消委會檢測標準有誤促澄清及道歉 消委會:無指產品有安全問題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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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昨發布市面瓶裝水測試結果,其中「農夫山泉」檢出每公升3微克溴酸鹽,達歐盟對天然礦泉水及泉水的標準上限。「農夫山泉」今(16日)向消委會發律師信,指消委會有三大錯誤,包括適用標準、標準判斷有誤及明顯主觀誤導,引起香港及內地消費者恐慌,對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敦促消委會澄清及道歉,否則將採取進一步行動。消委會指正研究及跟進律師信,強調文章重點為各樣本性價比和瓶裝水的膠樽對環境所構成的影響,並非指產品有安全問題。

「農夫山泉」在律師信指出,檢測產品屬飲用天然水產品,但消委會在評價時卻把產品歸類為「天然礦泉水」,並以歐盟對天然礦泉水的標準作比較。「農夫山泉」強調,該天然水產品應以歐盟「飲用水」而非「天然礦泉水」的安全標準作比較,而據歐盟飲用水安全標準,溴酸鹽安全含量不應超過每公升10微克,該標準與香港、內地、美國、日本等地的飲用水標準一樣,而「農夫山泉」產品是每公升3微克溴酸鹽,完全符合上述標準。

「農夫山泉」表示,產品在香港及內地生產和銷售,必然以當地法規為準,又指在出廠前均需經臭氧殺菌消毒,認為消委會強行把香港銷售產品套用於不適用的第三方標準,罔顧不同法規的要求、技術背景差異、不考慮臭氧處理的效應,以致所得出的結論「不科學且極不嚴謹」。

「農夫山泉」亦指,任何標準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之分,質疑消委會使用「上限」或「下限」字眼屬有意誤導,消委會在評價產品時未有表述合格與否,讓消費者誤解產品安全方面不嚴謹,而且文章用語不專業,例如「多用」過量食用溴酸鹽會引起噁心,批評消委會未有定義何謂「多」。

消委會其後回應查詢,確認接獲農夫山泉代表律師所發出的信件,正研究及跟進。消委會又指,不論月刊文章、新聞稿及其他傳訊文件,以至記者會上的發言均清楚指出,全部30款測試樣本沒發現有害物質超出世衛的相關準則值,所有樣本可安心飲用。消委會稱,文章的重點為各樣本的性價比和瓶裝水的膠樽對環境所構成的影響,並非產品有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