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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指涉取限閱文件炒三人 為欠薪及年假付17萬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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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兩名無綫電視行政人員涉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被捕,無綫電視同日宣布即時解僱兩涉案男女,以及曾涉參與相關活動的一名行政人員,指3人嚴重違反僱傭條款。3人向勞資審裁處提出向無綫電視申索欠薪及遣散費等款項,逾共173萬元。案件今(16日)提訊,雙方就欠薪及有薪年假的申索達成和解,在庭上交收約共17萬元的支票。審裁官下令無限期押後餘下的申索項目,以待警方調查及案件刑事程序完畢。

申索人分別為邱健忠、張惠兒及張繼序,被告人為TELEVISION BROADCASTS LIMITED。

申索書指,被告在沒有給予充分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情況下終止3名申索人的僱傭合約,他們因裁員而遭解僱,被告沒有支付工資及有薪年假。另外,邱及張惠兒指被告沒有支付長期服務金,張繼序則指自己在沒有正當的情况下遭解僱。各人均就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年假,以及遣散費申索,而長期服務金則作為遣散費的交替申索。邱、張惠兒及張繼序分別申索約84萬、65萬及23萬。

被告律師代表今於庭上表示,願意支付各人的欠薪及有薪年假,惟爭議邱在無綫電視香港公司的月薪應為16.8萬,而非申索書上所列明的22.7萬,餘下的款項由新加坡公司所付;邱同意。雙方終就此達成和解協議,被告就上述兩項申索分別支付邱、張惠兒及張繼序,逾7萬、8.5萬及1.4萬。

至於餘下的代通知金及遣散費款項,審裁官蕭志韻提出,根據合約張繼序的代通知金應更正為12萬元;張同意。被告方表明不爭議金額,但提出即時解僱申索人的原因與他們涉及的刑事案件有關,警方仍在調查中,相關案情未能披露,爭議被告是否有責任支付代通知金及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