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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認刑毁黃家駒墓碑 分別判入更生及勞教中心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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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隊Beyond已故主音黃家駒在將軍澳墳場的墓碑遭案發時15歲少年用鐵槌砸毁,並潑汽水及塗鴉,警方拘捕少年及在旁拍片的23歲男子。兩人同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少年及男子今(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和勞教中心。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墓碑用作表達對先人懷念及尊重,少年為博取知名度所作的破壞行徑「相當可恥」。

被告依次為15歲男學生及冷氣技工葉子滔(23歲),二人承認於2024年5月19日在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破壞黃家駒的墓碑。控方在判刑前申請兩名被告向墓碑擁有人賠償共9000元,首被告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沒有能力支付,次被告一方則望法庭可寬限被告於1個月內賠償4500元。蘇官提醒物主可民事索償。

辯方求情時引述報告指,二人還押期間行為良好,報告正面,顯示只要有適當指引,首被告「可以教得好」,而次被告本性溫和,容易受人影響。辯方指次被告還押約3周已汲取慘痛教訓,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蘇官判刑時指,首被告單純為博取知名度、譁眾取寵,而破壞一名知名已故歌手的墓碑和作羞辱行為相當可恥,次被告負責拍片和將片段上載網絡。

蘇官續指,首被告現時滿16歲,法庭押後索取被告心理、精神和院所報告,顯示他患過度活躍、自閉症及強迫症。被告受網上不良人士唆擺去年加入「白卡聯盟」,鼓吹反政府、破壞社會安寧和滋擾他人的行為。至於次被告,勞教中心報告指他現時受僱為冷氣技工,但另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獲保釋期間干犯本案。蘇官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分別判少年和男子入更生和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