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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賣淫中介做性伴 警涉通水脫罪 官:中年出軌「等閒」 棄電話免「敗露」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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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男高級警員涉嫌在前年警方掃黃行動中向賣淫女中介通風報信,其後扔掉與她溝通所用手機。中介承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非法入境等罪,男警否認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受審,證據顯示他承認兩人屬性伴侶關係,但不知對方身分。案件昨在荃灣法院裁決,法官林嘉欣認為被告說法可能屬實,稱「現代中年男女各自出軌實屬等閒」,被告做法似是「遊戲規則」,扔棄電話無妨害司法公正的意圖,裁定罪名不成立。

女子認5罪囚36月 官:未證警獲掃黃資訊

警員呂偉霖(46歲)被控2022年12月5日棄置一部用作與女被告孟凡月(33歲)溝通的手提電話。就孟承認的兩項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兩項使用他人身分證罪,以及一項未獲入境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林官判刑時指她在審訊前認罪,節省法庭時間,判監36個月,充公涉案佣金。

官稱無問身分符「遊戲規則」

審訊時控方多番質疑以呂多年工作年資及經驗,不會不懷疑孟的身分,一般人不會一直住在酒店;林官認為呂的說法並非完全不可能屬實。林官表示,不會就家庭倫理道德下判斷,指事實是現代中年人出軌屬等閒之事,呂與孟交往「純粹好色」,無詢問孟的身分合乎「遊戲規則」,身為有婦之夫為免「小三纏身」而無自揭身分亦屬合理。

林官續指,呂的工作主要是反搶劫和爆竊,無證供顯示呂曾取得掃黃行動的資訊,認為呂無能力向孟通風報信;電話可能有兩人的甜言蜜語,所以當呂認為孟打算「斬纜」時,棄置電話以免「姦情敗露」的做法亦合理。林官認為,若呂事前得知孟的賣淫集團被搗破,不會有膽其後與孟在酒店出雙入對。林官裁定呂扔電話時不知該電話對調查孟案的價值,裁定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脫。

【案件編號:DCCC 2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