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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三中研地方合併徵附加稅 授權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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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三中全會近日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中,在深化財稅改革方面直面解決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財政困難,其中一大核心思路是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專家指,如果開徵「地方附加稅」,理論收入規模近萬億元。

為解決地方財困,《決定》提出一個新的舉措,即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為「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第一財經」引述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稱,這是《決定》提出的全新思路,有利於簡化徵收、穩定地方收入、提高地方稅收管理積極性。

依照財政部去年數據,前述3個待合併稅費合計約9496億元人民幣。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此次中央研究將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合併為地方附加稅,有利於穩定地方財力。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田志偉則認為,這對地方財政收入影響不是太大,但由於給予地方一定稅收管理權,能加大地方增強財力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