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麥美娟:區議員KPI不適用於增選委員 委任時不考慮曾否於區選落敗 (10:11)

發佈於

政府昨日向18區區議會委任共163名增選委員,其中至少24人於去年區議會選舉落選,佔整體15%。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委任增選委員時不考慮該人是否曾在區選落敗,而是考慮愛國愛港、熟悉地區事務和具服務熱誠3個原則。

《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下,設有會議出席率不可低於80%、要開設地區辦事處、 每年向區議會主席提交工作報告等要求,麥美娟表示,有關KPI不適用於增選委員,但他們要符合會議常規要求,例如若連續三次缺席會議,會喪失增選委員身份。她又說,增選委員屬公職委任,政府有權按情况取消。

麥美娟又指出,區議會一向有增選委員安排,每個委員會的增選委員數目不得超過委員會成員人數的一半,故按比例其實可委任230多人,但政府按需要委任1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