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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警涉呃OT案 署理警司稱無指示OT 受誤導批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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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退休總督察葉春榮涉2019年8月七度訛稱處理反修例運動的「踏浪者行動」騙取逾時工作(OT)津貼,他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8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案發時署理警司的女總督察供稱,踏浪者行動期間沙田每月處理約3000宗OT申領,因此她見被告附交文件便「特事特辦」批核,惟被告將未獲批准和獲准OT鐘數「混埋一齊」申領,她自言受誤導而簽署表格。

被告葉春榮為沙田警區前助理分區指揮官(行政)。時任同區另一助理分區指揮官(行動)劉德儀(音譯)昨日供稱,警方2019年踏浪者行動包括「保衛警署」行動,該區自拘捕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就成為「暴徒」目標;由於襲擊常在黃昏發生,沙田警署主要由分區指揮官馬勝遠與劉當值中更,被告則返早更。馬8月放假時,劉署理兼任職務;若馬劉休假,被告頂替返中更。劉另指,行政人員毋須離開警署工作。

報通宵OT 警司:當晚無行動

控方庭上遂一讀出被告申領OT時段,問及劉有否指示他OT(見表)。被告報稱8月10日早晚兩段時間OT,共約27小時。劉說,當日被告傍晚開始當值中更,同晚「保衛警署」啟動至凌晨結束,她只指示被告OT近9小時,「其他時間無指示佢逾時工作」。被告8月12日申領的通宵OT涉10.5小時,劉稱保衛行動為時約4小時。被告報稱同月13日亦通宵OT,劉指當晚「直情」無啟動保衛行動。

被告在申請表稱他同月17日凌晨起OT整整24小時。劉表示,當日指示被告下午當值至晚上,而被告只能就巡邏申領最多4個小時OT。同月23日,被告報稱由原定凌晨當值至翌日晚上,上午起計OT近13小時。劉稱,當日無「保衛警署」行動,網上有人發起於黃昏築人鏈的「香港之路」活動,但她沒指示被告OT。

指被告混入未獲准時數申領

劉供稱,被告申領OT有交文件作證,她真誠相信被告的確OT,盡快批出,自己某程度上被誤導。劉批評被告將未獲准OT時數計算在內,「自動延伸佢嘅更份」,又指被告身為總督察會審批下屬申請,「佢應該知道邊啲鐘可以claim(申領)」。劉表示,她當時集中處理緊急行動,只抽查申請表核實,否則每張表格查閱3分鐘,累計要耗上逾百小時。案件押後至10月9日續審,辯方將開始盤問劉。

【案件編號:STCC17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