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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被打釐印」 會計師:業主或報稅時方知被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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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業主如經物業有租金收入,需報稅及繳付物業稅。本報接觸到的兩個涉被美誠「租出」單位的業主,其自住物業被「打釐印」。資深會計師、信永中和(香港)管理合伙人盧華基表示,曾有租約被「打釐印」,即稅局有「出租」紀錄,稅局在報稅時會發信了解單位情况,業主要提供資料解釋,業主或要事隔一年至報稅時才得悉曾被冒認。

稅務局表示,若有資料顯示某物業可能曾出租,稅務局會向業主/分租處所人士查詢,或發出物業稅/利得稅報稅表以供填報。如業主並無出租該物業,可向稅務局提供有關資料及證明文件(例如水費單、電費單、住址證明等),說明情况供稅局跟進。

盧華基解釋,案中租約如確實打了釐印,稅局會有相關紀錄,如果業主報稅時繼續將單位視為自住及沒報稅,與稅局紀錄不符,稅局就會發信了解是故意瞞報、忘記申報抑或有其他情况,業主要提供資料解釋。他認為事件始終牽涉虛假文件,建議業主知悉後及早報案和通知稅局,免生麻煩。

另有本身已放租的單位遭美誠再打釐印。盧稱,因租約簽訂後可棄租再租予另一人,故機制容許短時間內為同一單位租約重複打釐印。他說較難在業主方面把關,相信仍是要租客加以提防。

業界:交租一般不經第三方 籲先睇樓見業主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稱,涉案公司準備大量文件,做法精密,但一般租客會直接交租予業主,不會經第三方帳戶,而業主大多希望與租客見面,了解對方背景。他提醒留學生要經持牌及有信譽中介租樓,如暫時未能來港,亦不要在未看樓、未見業主時繳付全年租金。律師謝天良表示,事件或涉及欺詐及虛假文書,建議學生及早報案,但案中公司曾以內地帳戶收款,經小紅書及微信與事主聯絡,有可能要由兩地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