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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退休主婦墮「保釋金」騙案失33萬 兩少年為數百至一千報酬收騙款被捕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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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30日)拘捕兩名分別16歲及18歲的無業男子,涉嫌與4宗「保釋金」騙案有關,共涉款33萬港元,最大額一宗案件涉款20萬港元。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庾博瀚表示,4宗案件發生在2024年5月至7月,事主均為退休家庭主婦,年齡介乎73歲至84歲。騙徒會假扮成受害人兒孫,訛稱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扣留,急需「保釋金」,騙徒亦會叮囑事主勿告知其他家人。另一名騙徒會訛稱為其兒孫朋友,相約事主交收「保釋金」。事主事後接觸兒孫,方知受騙並報案。

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18歲及16歲無業男子,兩人正被警方扣留調查。庾形容,案中詐騙集團分工仔細,兩名被捕人互不認識,相信經朋友介紹認識詐騙集團,為「搵快錢」而受集團操縱,一人負責向受害人收取騙款,將騙款轉交同案另一名被捕人,而另一名被捕人則按指示將騙款存入指定的虛疑貨幣錢包,增加追查難度。兩名被捕人分別收取港幣數百到一千元作為報酬。警方現正積極調查案件追捕詐騙集團主腦及其他骨幹成員。

庾稱,案中4名事主均經家居固網電話收到騙徒來電,目前多用家居固網電話的主要為長者,相信騙徒因而針對向家居固網電話用戶打電話,當接電話者為長者時,就嘗試冒認為事主親人。他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青少年勿因「搵快錢」鋌而走險。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呼籲,市民要加強防騙意識,不要接聽可疑電話、不輕信對方說話、不輕易轉帳予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