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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指科技城環評違例 社工申覆核 稱擴範圍無再諮詢違程序公義 政府:不停止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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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環保署今年5月有條件批准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事隔兩個多月,註冊社工謝世傑昨日表示以廣大公眾利益為前提,以個人身分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長決定,主要有3項理據,包括環保署長的決定違反環評條例;環保署沒就新田科技城項目擴展部分要求土拓署重新申請研究概要或開展法定諮詢,有違程序公義;以及環評報告不符環評條例的技術備忘錄等法定要求,環保署長有條件批准報告屬違法亦不合理。

環保署昨晚發新聞稿表示,仍未正式收到相關司法覆核申請,署方將詳細研究申請書內容,並按照法定程序處理相關司法覆核申請,現階段不宜進一步評論。發展局回應稱,市民行使權利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是否批出許可和審理案件由法庭決定,當局會考慮司法覆核理據及作適當部署,但所有造地項目包括新田科技城都對香港非常重要,政府不能因相關司法覆核申請而停止推展項目的工作。

城規會6月19日通過新田科技城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米埔及錦繡花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和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並同意將圖則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本報昨向謝世傑查詢為何申請司法覆核,以及會否就城規會通過新田科技城分區大綱草圖亦提出司法覆核,謝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暫沒補充。

指報告建基於舊研究概要

謝世傑在新聞稿提到,政府2023年5月公布大幅擴展新田科技城的發展範圍,惟擴展範圍並非在環保署2021年發出的研究概要(Study Brief)內,環保署亦沒要求項目倡議人土拓署重新申請研究概要,故此土拓署2024年提交環評報告,是建基於與最新工程計劃不符的研究概要,環保署長有條件批准該環評報告有欠法理基礎,亦有違環評條例。

指報告未足夠補償魚塘損失

謝又指出,環保署沒就項目擴展部分要求土拓署重新申請研究概要或開展法定公眾諮詢,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因而未能就擴展後的項目正式提交意見,做法違反程序公義。此外,他認為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不符合技術備忘錄等法定要求,包括未有優先考慮能夠避免或盡量減低環境影響的替代方案、未有盡力探究所有工地內的可行緩解措施,以及未有為高生態價值魚塘損失提供足夠及切實可行的補償措施等,因此環保署長決定屬違法及不合理。

入稟人為守護大嶼召集人

謝世傑曾是工黨成員,他於2018年10月以「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身分,與多個民間團體發起反對「明日大嶼」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