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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巡700舊樓發5000通知 消防擬控264張未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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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佐敦華豐大廈今年4月發生致命三級火後,消防處巡查約1000幢火警風險相對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截至上月31日,消防已在約700幢舊式商住樓宇巡查約6900次,並發出逾50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當中涉「防煙門被楔開」等3類情况較嚴重有3866張,佔整體近七成半,擬就其中264張到期未能遵從的通知書檢控。消防目標今年底前完成巡查,分析有關數據後再考慮下一步巡查計劃。

消防以「風險為本」原則選擇巡查約1000幢樓宇,考慮因素包括是否1987年前建成大廈、管理較差的「三無大廈」及單梯設計樓宇等。已巡查約700幢中,油尖旺區、東區及深水埗區樓宇佔整體近半。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方面,涉防煙門被楔開及損壞的數目分別有1600張及1430張,涉阻塞逃生途徑則有836張。

防煙門楔開損壞路塞 佔總數3/4

消防區長(港島東)黎健武稱,防煙門應處於關閉狀態,不排除大廈使用者「貪方便」把紙或其他物品置於防煙門底部,方便出入;一旦火警,濃煙及熱力可透過已打開的防煙門湧入逃生途徑,構成很大危險。

本報昨日於佐敦部分樓宇觀察,其中統一大廈張貼通告稱,消防處最近巡查發現各樓層防煙門經常被長期打開,提醒住戶保持防煙門常關,惟其中一層防煙門在有提示下仍被打開;而大廈部分樓層的防煙門亦有家居垃圾及冷氣等雜物阻塞。

上半年檢控逾千未遵辦個案

另外,消防處加強第572章《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執法,收緊處理延長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時限的申請。今年上半年已檢控逾1000宗到期而未能遵從「消防安全指示」個案,檢控數目是去年全年300多宗3倍。

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翁錦雄表示,會因應不同樓宇情况衡量大廈有否盡力完成工程,例若安全指示僅發出一年,調查後認為有關樓宇需時跟進,包括正與業主討論如何執行及已聘請承辦商等,便會延長要求執行指示的期限;相反若安全指示已發出3至6年,大廈仍以與業主商討為藉口,並在消防協助下仍未遵辦,便可能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就罪行持續每日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