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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拒公布登記率本報投訴 申訴署裁不成立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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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夕,本報引用《公開資料守則》查詢各年齡組別的估算合資格選民人數,選舉事務處當時以檢視估算方式為由,拒絕公開按年齡劃分的選民登記率。本報今年3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選舉處才首次披露估算選民登記率時出現誤差,認為披露數字可能誤導公眾。申訴署調查後接納解釋,惟認為選舉處當初應說明拒絕公布資料的原因,處理本報申請時亦在無合理理由下延時回應,裁定投訴不成立但有缺失。

指延時回應傳媒無合理理由

選舉處去年拒絕本報引用《公開資料守則》查詢各年齡組別的估算合資格選民人數,表示正檢視估算方式,僅提供整體選民登記率。本報今年3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選舉處拒絕提供已備存及曾經公開的資料,並指選舉處未有解釋為何可以公開整體選民登記率,卻不能交代各年齡層的登記率。

選舉處回應申訴署調查時,首次披露部分年齡及性別分項的實際選民多於估算合資格選民人數。調查報告引述選舉處稱,檢視估算方法源於懷疑現行算式的可靠程度,如廣泛報道有問題數據,極有可能誤導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是不負責任,認為待檢視估算方式後才公布數據較合適。申訴署認為披露有關數據可能令人產生誤解,選舉處拒絕提供並非無理,裁定本報投訴不成立。

不過,申訴署指出,選舉處當初沒有援引《公開資料守則》解釋理據,但認為處方已因應調查說明原因,「不失為亡羊補牢之舉」;另指出選舉處處理本報申請時延長回應時限,惟無證據顯示遇有特殊情况。申訴署認為選舉處有缺失,建議加強培訓職員嚴格按照守則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