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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1.5億元電子零件 預計走私到內地 暫無人被捕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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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破獲海運貨櫃走私電子零件案,檢獲集成電路、電容及底版等,市值1.5億元。海關指遠洋船原定前往馬來西亞,不排除採迂迴路線,最終目的地為中國內地,如貨物成功走私往內地,預計可逃稅1800萬。案件暫無人被捕。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韓錦文表示,海關上月30日鎖定一個前往馬來西亞的40呎海運貨櫃,貨櫃報稱載有芯片,惟X光檢查顯示櫃內貨物雜亂,X光影像淺色部分與密度高的芯片並不吻合,認為有可疑。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調查主任郭俊廷表示,關員最終在貨櫃內檢獲未列艙單貨物,包括高價值、全新集成電路、電容、底版及舊電子零件。郭稱,芯片一般會利用數隻貨櫃,以同一批次付運,但涉案貨櫃以單一貨櫃付運,申報重量較較同類貨櫃輕3至4成,引起海關注意。今次走私分子明目張膽地將走私貨放在貨櫃,僅利用虛報資料掩飾走私行為。

郭表示,電子產品及電子零件過往為走私至內地的熱門貨品,不排除走私份子採迂迴路線,先將貨物運至馬來西亞再轉運內地,如貨物成功走私往內地,預計可逃稅1800萬。據了解,有關電子零件為電腦、機器部件等,馬來西亞方面不會就進口電子零件徵稅。海關會繼續調查貨物來源及目的地,不排除稍後有人被捕。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