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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童樂居前員工逾140項虐兒罪成求情 官斥有人「日日返工,日日打人」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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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院舍「童樂居」虐兒事件,12名前員工裁定超過140項虐兒罪成,今(7日)於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求情指,被告受童樂居工作文化影響,所以「迷失自己」,另有大律師指被告明白犯案行為可恥,願向受害兒童和法庭致歉。法官斥被告參與其中,令童樂居的暴力文化加劇,更有被告「日日返工,日日打人」。

12名被告為趙詠茜、卓凱欣、黃潔瑩、莊嘉宜、李曉儀、楊淑儀、伍家穎、周靈芝、鄧月媛、梁曉彤、梁善儀和陳信興,涉事受害兒童有數十名。面對最多控罪的趙詠茜,早前承認49項虐兒罪;卓凱欣承認21項虐兒罪;黃潔瑩則裁定10項虐兒罪和兩項普通襲擊罪成。

辯方求情指,趙詠茜被捕後情緒抑鬱和有自殺傾向,她在童樂居文化影響下迷失自己,對犯案感後悔。法官王詩麗表示,趙面對控罪非常多,幾乎「日日返工,日日打人」,若童樂居出現暴力文化,被告明知錯誤仍參與其中,「你哋(被告)集合咁多人力量,有無做正面行為?任何陳辭都睇唔到」。王官只認同趙的前上司、幼稚園校長在求情信所述,虐兒罪行不可原諒,應有合理刑罰。

辯方又指,黃潔瑩出現甲狀腺失調的後遺症,容易情緒不穩;莊嘉宜則在工餘時間帶幼童外出,擁有「天使的一面」。王官斥辯方陳辭太美好,本案發生已「溝淡咗」任何好的行為。辯方提及,李曉儀明白自己不值得原諒,願向涉事兒童和法庭致歉,楊淑儀亦不奢求輕判。另辯方呈上一封由受害女童家長撰寫的求情信,指女童掛念童樂居職員,形容伍家穎在工作崗位盡忠職守。

王官表示本案控罪較多,梁善儀和陳信興面對一項虐兒罪,案情不涉及主動施襲,決定為兩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