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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於連登留言籲「起底」非禮案女事主 警拘三男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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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3名男子,涉嫌在網上討論區煽惑他人「起底」非禮案女事主,案件本身已經審結,被告罪脫,被捕3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據了解,3人互不相識,亦不認識女事主,涉事討論區為「連登」,涉煽惑留言不止涉及事主資料,而是觸發他人情緒及更多人留言,「大家都想一同撥火」。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表示,網罪科今年5月發現有人在網上討論區討論一宗已審結非禮案,法庭已裁定被告無罪釋放,帖文引起大量留言討論案情,除對網上涉案人及申訴人作道德批判,部分留言煽惑他人發布涉案女子的資料,企圖利用資料騷擾、傷害該名女子。網罪科人員經調查,昨在大埔、青衣、筲箕灣拘捕3名涉案男子,涉煽惑他人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3人年齡介乎32至35歲。

李俊岷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受到傷害,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即使未有參與「起底」,在網上煽惑他人作出「起底」行為亦屬違法;《刑事罪行條例》 第156條亦禁止發佈任何有機會令公眾識別性罪行受害人信息,目前法庭利用特別通道、匿名出席聆訊及申請在屏風後作供等方式,保障兒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及性暴力受害人,如其資料被洩露或「起底」,不但會造成二次傷害,亦令其他性罪行受害人不敢舉報。

警方強烈譴責網上起底「公審」行為,市民不應過份詮釋法庭判決,警方會聯同律政司、司法機構維護保障受害人的制度,主動介入調查嘗試破壞「保護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