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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涉恐嚇及幼子前強姦妻子 事主稱被強行抱上牀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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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地來港的男子涉嫌恐嚇輕度智障的妻子,並在4歲幼子面前強姦妻子。案件今(9日)於高院續審,事主於錄影會面中提及,當日被告將她和兒子騙上酒店房後,強行抱她上牀。事主拒絕性交,更指「個仔會望到」,但被告強姦事主。事主泣述當時兒子「靜咗」,又問「媽咪點解唔著衫」,事主著兒子不要再望她,稱「媽咪返屋企再話你知。」

被告Y.S.(現44歲)。控方播放事主X(現38歲)的錄影會面片段,X指被告與她2016年結婚後育有一子,2021年11月兩人正辦理離婚。

同月21日,被告上門要求X幫忙用身分證登記電話服務,惟X拒絕,被告語氣變得「好惡死」,當晚恐嚇X稱「我殺人都敢,你信唔信我攞把刀嚟捅死你同埋個仔,搵人捉走你個妹」。兩天後,X與胞妹報警。至12月3日,X帶兒子上幼稚園後,被告尾隨X及罵X為「弱智妹」,要求X不要上庭指證他。

同月21日,被告藉詞讓X拿取X胞妹的罪證,將母子帶到他租住的酒店房。被告突然除下衣服及抱X上牀,X稱「唔可以,我唔鍾意,個仔會望到」,被告卻指「唔怕,用張披冚住」,並強姦X及在X體內射精。事後兒子問她為何不穿衣服,X向兒子說「唔好望過嚟,媽咪返屋企再話你知。」當X問被告拿取胞妹的罪證,被告指「罪證咁易畀人咩」,然後欲拿500元給X,但X拒收。翌年X驗出懷孕,並做手術人工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