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港大男學生涉非禮「組媽」 月底裁決 (14:12)

發佈於

港大男學生在3年前的除夕夜,涉嫌於歡送「組媽」的酒會散席後非禮該「組媽」,他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辯雙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書面結案陳辭,今只作簡短口頭補充。辯方表示有意再補充一個相關案例,裁判官指示雙方於限期前存檔陳辭和回應,並押後裁決至8月20日;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潘啟堯(21歲)否認2021年12月31日在港大李兆基堂某房間內兩度非禮X。控方於結案陳辭的立場是被告的證供完全不可信,他案發時並非如辯方所述受酒精影響,且醉酒並非抗辯理由,法庭不應接納。就第二項非禮罪,裁判官關注若法庭接納X的證供,被告曾展示性器官,是否構成猥褻侵犯。辯方認為被告與X需有接觸,鑑於二人的關係,X亦無感到害怕。

據庭上證供,被告2021年由副學士升讀港大,現為四年級生。控方案情指當日凌晨,酒會完結後只餘被告、X和一名正睡著的男組員在房內,被告不似喝醉。X收拾行李時感覺有硬物撞碰她臀部一下,後意識到是被告下體,被告一度與男組員離開,及後獨自折返到房間,更要求X幫他「解決」,暗示性交,稱「如果我抽嘢好大呢?」X質問被告「你當我係咩?」被告反而從褲子內掏出下體。被告自辯時否認曾掏出陽具和以下體磨擦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