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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入稟要求母公司賠償 官剔除訴訟批申索瑣屑無聊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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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社署釘牌的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早前入稟指院舍所屬母公司的三名董事違反董事誠信,要求母公司每月向5名「原創股東」賠償1.5萬元董事酬金。高院聆案官今日(9日)作出裁決,指張沒有披露合理訴訟因由,其申索瑣屑無聊,濫用法律程序,故剔除張對三名董事的訴訟。

原告人為張健華,3名被告為智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李永耀、周可仁、楊尚文。雙方均沒有代表律師,自行應訊。

入稟狀指,原告指3名被告沒提供會議紀錄、核數報告等文件,並秘密轉讓股份,要求智友集團向張在內的5名「原創股東」賠償1.5萬元董事酬金。被告今年初入稟要求剔除訴訟。

聆案官表示,原告沒有披露合理訴訟因由。原告指控其中兩名股東李宏憲及杜傳清違反2011年股份協議中委任董事的原則,但他不向二人提訴訟,未能說明基於什麼條文尋求濟助,亦沒有解釋為何要向所有「原創股東」賠償董事酬金。聆案官認為原告的申索瑣屑無聊,沒有勝訴機會,屬於濫用法律程序,遂剔除其申請,同時不作訟費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