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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選書宗旨刪「無取向」條文 康文署稱準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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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共圖書館網頁有說明選擇圖書館資料時考慮的因素,列明按「選書宗旨和準則」選書。翻查往年區議會文件及儲存網頁各時期狀况的工具Wayback Machine(網站時光機),本報留意到康文署在不遲於今年4月,將政治中立條款「香港公共圖書館對公眾事務並無任何取向,也不試圖透過館藏宣揚任何信念或觀點」刪走。翻查資料,康文署在2015至2020年回應傳媒查詢、包括2018年「性別議題童書爭議」等事件時,曾多次引述相關準則。

本報向康文署查詢刪去相關準則理據、由誰決定、是否意味選書原則與以往有別,康文署回覆稱公共圖書館「不時更新網頁內容,以提供簡潔和清晰的資訊」,又稱「一向以來,圖書館在選購圖書館資料的宗旨和準則都沒有改變」。

署方昔引用回覆查詢 當與國安要求共存

搜尋康文署網站紀錄,最遠可追溯至2001年7月舊版圖書館網頁,當時的選書準則已有「香港公共圖書館對公眾事務的問題並無任何取向,亦不會嘗試透過館藏提倡任何信念或觀點」字句,2007年3月版本曾修飾部分字眼、意思不變,至去年10月相關陳述仍存在,最遲至今年4月遭刪去。翻查康文署2017年10月向灣仔區議會提交文件的附件,該版本有相關陳述;2015年該署回覆時任立法會議員鍾樹根有關書籍爭議的書面質詢時,就提到公共圖書館「既致力維護資訊自由,亦不會利用館藏宣揚任何信念或觀點」。

康文署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在不遲於2022年8月加入「必須確保館藏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作為入藏要求,當時有關「對公眾事務並無任何取向」的準則仍在,兩者並存至少一年。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回應本報查詢稱,難以估計康文署刪除準則字句的原因,指若有實例顯示公眾因此對公共圖書館藏取向有疑問,再討論會較恰當。

優質圖書館網絡創會會長呂志剛則認為「無取向」準則字句屬「立場聲明」,現時刪去只是在時局改變下將中立宣示「褪後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