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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遠洋船走私案檢值3700萬元電子零件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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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以遠洋船走私的案件,於由台灣經香港轉口至馬來西亞、報稱載有鋁合金的貨櫃內檢獲大量懷疑走私電子零件,包括集成電路、底板、電容器等,市值約3700萬港元。海關估計,如該批貨物成功走私返內地,將可逃稅約550萬港元。

海關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黎子康表示,海關於上月31日打擊海上走私活動,鎖定一艘準備由香港前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搜查,並在船上一個報稱載有鋁合金的貨櫃內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資料顯示,該40呎海運貨櫃由台灣經香港轉口至馬來西亞,報稱載有鋁合金,惟X光影像顯示其密度及形狀與鋁合金不符,而且內有多種貨物,與報稱的單一貨物不一,引起海關懷疑。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胡雪兒指,海關跟進調查後,於貨櫃內檢獲約47板未列艙單的電子零件及配件,包括集成電路、底板、電容器和路由器,市值約3700萬元。胡雪兒稱,由於內地對相關產品需求殷切,因此走私分子以迂迴路徑,將貨物由馬來西亞走私返內地。海關估計,如該批貨物成功走私,將可逃稅約550萬港元。

海關表示,案中不法分子沒有刻意用任何方式收藏走私貨物,而是明目張膽放在貨櫃內;同時又留意到不法分子以已解散公司作為寄件人登記,企圖逃避追查。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