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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男童未能背《可蘭經》 巴籍義工揮拳傷眼囚1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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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3歲巴基斯坦裔男童因未能背誦《可蘭經》,遭穆斯林教育中心男義工掌摑、拳打眼鏡,導致男童左眼視網膜脫落。涉事男義工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5周。男童父親寫信稱已原諒被告,但強調任何補償都不能彌補兒子承受的嚴重傷害,盼所有兒童皆獲善待。

現年35歲巴基籍被告Khan Shahzad報稱無業,持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原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控方其後修訂控罪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被告才認罪。

案情指被告去年8月5日在鰂魚涌益發大廈地下一間教育中心「Madrassa Taleemul Furqan Islamic Union」,因13歲事主X未能背誦《可蘭經》,打X背部3次、掌摑5次,又向X眼鏡揮拳,眼鏡打中X的左眼及臉。X同日向兄長投訴被打,眼睛出現飛蚊症。家人兩日後送X到東區醫院,被診斷為左眼視網膜脫落,需做手術。

事主父原諒 傷害無法彌補拒受賠償

控方昨於庭上呈上一封由X父親撰寫的信。X父表示已原諒被告,又說拒絕接受被告的兩萬元賠償,因為「沒有任何賠償足以彌補對我兒子現在及未來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嚴重傷害」,兒童不應受到任何口頭或身體暴力虐待。裁判官屈麗雯亦在庭上特意讀出其中一句「沒有任何事情可凌駕法律之上,就算宗教也不可以」,稱X父言辭有理,又明白X的家庭為發聲面對不少壓力。

辯方求情盼緩刑 官:掌摑兒童錯誤

辯方其後求情稱被告感後悔,並一直計劃認罪,強調案件為意外,又指案發距今已一年,對被告具嚴重影響,望判緩刑。裁判官判刑指出,即使被告目的為幫助X學習《可蘭經》,但掌摑兒童顯然是錯誤的;被告對X造成長期傷害,亦非在審期未定前認罪,只減刑25%,判囚15周。

【案件編號:ESCC 17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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