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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黔前書記受賄8億 孫志剛一審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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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昨(14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第十三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貴州省委原書記孫志剛受賄一案。法庭指控孫志剛非法收受財物逾8億元,孫志剛做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新華社報道,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被告人孫志剛利用擔任湖北省委常委、秘書長,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省長,貴州省委書記,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推進項目、認購股份、承攬工程、房地產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逾8.13億元人民幣(約8.85億港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孫志剛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