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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陸振中涉三度逼女下屬口交 事主稱被告如「山寨王」難輕易舉報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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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在殘廁迫醉酒的女下屬替自己口交等,其後又涉襲擊該女下屬和兩名男下屬,案件今(15日)在區院續審。女事主供稱被告在分區猶如「山寨王」,而她只是「好微細好微細嘅一粒塵」,哭稱第三次性侵事件前曾表明不欲到廁所,已盡力還是無法保護自己。她又指與前男友一起4年守身如玉,不接受亦不情願被告的侵犯行為。

被告陸振中(43歲)所涉的3項非禮罪發生於2022年6月22日至翌日凌晨。辯方大律師鄭明斌今續盤問X,並以慢鏡形式播放報稱兩次非禮事件發生後,即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及熟食中心的畫面。X指從畫面可見,被告拍醒她後,她曾輕微揮動手部,並望向督察蔡文浩,被告仍帶她往殘廁。

X哭稱被告身形高大,而她喝了酒,「如果我有能力,我已經搵咗我男朋友嚟接我,我就係冇能力先由6點坐到12點都冇走啊!」X隨後重複大叫表示身體不適,法官將案押後片刻。休庭後辯方指既然X不想去廁所,為何隨後會有起身的動作,X解釋她接受訓練時學懂當上級起身,下屬亦要一同起身,因此她和蔡也有起身。

X指對方是警司,更是沙頭角警區的指揮官,而她案發時只任職警務人員未滿一年,被告的權力「係幾咁大」。X再度哭稱:「佢可以話係『山寨王』,而我只係一個好微細好微細嘅一粒塵」。X強調她當時很驚慌,已盡力保護自己,「成日講要報警,唔係咁容易同人講發生咩事⋯⋯我只係一個女仔嚟咋。」

X續指,事件至今兩年但事件尚未完結,「我已經連續3日腦海係咁回憶回憶」,「我真係好辛苦,我又可以同邊個傾?我只係可以同我自己呀!」辯方質疑X被強迫口交時可「咬實棚牙」,X指被告強抱她至動彈不得,「重複又重複做一啲膽大包天嘅行為」,若反抗或被「打死」。她無法想像身邊人會侵犯自己,不想再有其他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