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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連登留言「殺狗」 前放射師煽惑罪成 官指意圖明顯鼓動他人傷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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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立醫院前放射師涉於2019年12月在連登討論區留言,提及「打狗」、「殺狗」等,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指被告留言前該帖文討論如何應對警方戰術,眾說紛紜,受眾極易被挑動情緒,被告突然提出針對警方攻擊,包括激進惡毒的「殺狗」,意圖明顯鼓動他人傷害警員。辯方9月5日求情,被告還押。

還押9月求情

被告楊尚樺(現年31歲)已婚,理大碩士畢業,修讀放射學,曾於律敦治醫院任職。據控方案情,2019年12月有人於連登討論區發帖提到「精銳勇武」是珍貴戰力,要遠離大隊應對警方包抄圍捕。被告5日凌晨留言,「反包成功係諗住點?1)搶裝、2)打狗、3)殺狗、4)齋圍,冇共識冇得搞」,發帖者回應「救入面人出嚟最優先,其他視乎現場,如果突圍果時打到啲狗瞓低晒就做乜都得啦」。

被告無作供,控方呈上3份錄影會面口供,被告稱每天使用連登兩至三小時,不肯定涉案留言是否由他發出,但認為留言可令示威者反思使用武力做什麼、程度、原因等。暫委法官香淑嫻判辭稱,被告指從無指出留言時的想法、意圖和目的,而是用第三者角度提供「反思」的說法與被告錄取口供時曾以「我」的角度解釋,自相矛盾。

香官續稱,被告被問留言含意時閃縮含糊,假設帳戶遭盜用,被告不可能不察覺帳戶出現涉案留言,尤其「殺狗」此「激進、惡毒」的行為於涉案留言發布前未曾出現。香官就招認給予比重,根據承認事實,留言確實由被告發出。

指辯方斬件分析不可取

辯方陳辭指涉案留言第一句是問句,最後一句道出事實,中間四個詞不具指向性,香官認為如此斬件和切割式的分析不恰當和不可取,法庭亦要考慮案發時的社會背景。涉案帖文絕大部分留言者立場反政府和敵視警員,主要受眾是對警方不滿,甚至會考慮訴諸暴力達致政治目的人。

稱被告留言鼓勵一致行動

香官又稱,被告留言前帖文圍繞如何應對警方「包抄戰術」,雖然辯方指曾有人提及「火魔」、「偷襲下班狗」等,但都是關於逃脫圍捕而可能採取的行為,並非如被告般提出逃脫後如何針對警方惡意作出攻擊和傷害行為,乘勝追擊,或激起其他留言者進一步行動。

香官認為被告留言挑起問題,誘導他人思考,並提出建議, 再加上留言稱「冇共識冇得搞」,鼓勵他人行動一致。而從發帖者回應印證留言具煽動性,至少鼓勵他人參與討論。香官指被告案發前就相關議題發布的內容,多番使用「狗」、「黑警」等侮辱字眼,亦支持以勇武方式行事,顯示留言非一時意氣,而是以認真態度道出心中所想。基於整體情况,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DCCC 1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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