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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張芷盈:藥物政策改革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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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日社會焦點集中在香港要否改革、如何改革。根據聯合國《2024年世界人口展望》報告推算,香港到2054年將成為全球人口老化程度最高的城市,醫療需求勢必加劇。而本港藥價高昂的問題,是一個跨階層的民生憂難,急須改革。

香港藥價高企

今日安居樂業本無憂的香港市民,最大擔心是患上重症(癌症或罕見病)。重症怕的不是「無藥醫」,而是怕「無錢醫」。香港重症病人每月要支付3萬至10萬元的貴藥實屬常見,憂慮因治療而傾家蕩產、禍及家小。對於罕見病患者而言,求醫之路異常艱苦,紓緩或治療罕見病的藥物特別昂貴,例如脊髓肌肉萎縮症患者25歲後便會失去政府資助,須自費購買「利司撲蘭」,其藥價在港高達16萬元,但一河之隔的深圳卻只賣1萬多人民幣,相差10多倍。本港藥費之高,令患者感到絕望。

為何由同一間藥廠所製造的同款藥物,在內地的售價卻遠遠為低?因為藥廠會參考各地經濟水平去調整售價。香港作為發達地區,且市場規模小,公私營又分散採購,私營作業者甚至從藥價中提成分紅,致港人「捱貴藥」。

反觀內地,人口多、市場大,由國家統一採購,議價能力較高,更有藥廠為求被納入醫保名冊內而主動減價。

事實上,香港一貫講求市場經濟和透明公開,但醫管局不會公布自費藥物價格,私營醫院藥價又欠透明度,部分私營機構會提高售價增加盈利,造成「以藥養醫」現象。市民難以掌握藥品的實際價格,難以估算醫療開銷,對患者的身心靈構成巨大壓力。

觀乎內地醫療保險改革及日躍千里的科研成果,使14億人得到全面的健康保障。香港市民不分階層跨境北上求醫買藥,就是國家醫改成功的證明。香港社會要積極有為推動醫藥改革和醫藥產業發展,令改革成果惠及全港市民。

改革藥物政策的必要

第一,藥物政策改革之目的是推動健康公平。世衛組織於2010年便提出「健康公平」(health equity),指每個人可充分達到其健康的潛力,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不應因為其性別、年齡、種族、宗教、經濟等條件而有任何差異。為了彰顯健康為一種權利,制訂衛生政策時應要考慮社會上重症患者及其醫藥需要,推動健康公平。

第二,改革有助政府提升財政穩健性。於2024/25年度,特區政府在衛生範疇的開支預算為1279億元,較2023/24年度增加6.5%,僅次於社會福利;其中藥物開支就佔100億元。面對人口老化,醫療開支驟增,改革採購政策能夠降低採購成本。

第三,改革有助維持本地醫療的專業性。大部分病人希望留港接受治療,但藥貴問題,導致癌症、罕見病等重症病人被迫北上求醫買藥。病人流失,會窒礙本地醫療專業創新和治療方法的應用及發展。

特首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將香港發展成「醫療創新樞紐」:透過政策創新,推動生命醫藥產業,利用第一層自主審批藥物及醫療器械,讓市民享受科研成果、更快享用新藥,加快推動生物醫藥在港發展。

過往新藥在港註冊,須得到兩個指定地區的藥物監管機構批准,過程繁複耗時。去年11月生效的「1+」機制下,只要藥物符合本地臨牀數據支持等要求,便能夠在香港註冊。雖然「1+」機制為重症患者提供更多藥物選擇,惟始終未能夠解決「貴藥」問題。故問題由「冇藥醫」變成「有藥冇錢醫」。

公院有責任公布自費藥物價格

為此,特區政府應該建構一個有利於競爭的營商環境,並且堅持透明原則,推動市場競爭令藥價下降。推動藥品價格透明化,是其中一個降低藥價的方法,而醫管局轄下的公營醫院有責任基於公眾利益公布各種自費藥物價格,實現透明化。

另外,政府可推動「醫藥分家」,醫生處方藥物不再綑綁供藥地點,容許處方藥物在價格更有競爭力的地方銷售。例如「內地港人藥房」:香港藥劑師受惠於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可免試於內地執業,在內地港人藥房出售處方藥物予港病人家屬,既免卻病人舟車勞頓之餘,售價更便宜。

短期而言,可優化北上求醫的配套。例如設置跨境復康巴士,方便行動不便的患者;加強陪診義工的培訓和支援,協助患者預約就診、協調行程;並善用「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將香港重症病人轉介至藥價較低的港大深圳醫院。

「好藥港用」達至「好藥平用」

現屆特區政府在革新藥物註冊制度的成績有目共睹,「1+」機制加速了新藥的審批和提供更多藥物選擇。筆者認為,下階段是向市民提供可負擔的藥物。

政府可以考慮促進本地醫療創新發展、藥品價格透明化,及整合現有資源作為中短期措施;當中推動藥品價格透明化,對保障病患者權益是最根本的。患者應有知情權和選擇權,清楚實際格價,可為長遠的治療作預算,避免因病致貧。透過持續優化北上就醫的配套,研究「藥物南下」的可能,從「好藥港用」邁向「好藥平用」。

作者鄧家彪是立法會議員,張芷盈是政策研究主任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鄧家彪、張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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