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首7月百宗運動鞋投訴 籲留意退換貨條款

發佈於

【明報專訊】消委會今年1月至7月接獲101宗有關運動鞋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少約三成。投訴涉及新鞋褪色、防水鞋不防水、越野跑鞋首次穿著後膠屑脫落等,部分商戶在接獲投訴後拒絕承認品質問題,或零售商與品牌代理溝通欠佳,令消費者不滿。消委會提醒業界嚴控產品設計和質素,並提升售後服務水平,又建議消費者多留意商戶的退貨及換貨條款,於限期前仔細檢查運動鞋,以保障自身權益。

有穿一次褪色 品牌稱自然耗損

有投訴個案反映運動鞋品質及售後安排欠佳。其中一宗個案涉及投訴人在某品牌授權零售店購入藍白為主色的運動鞋,但穿著一次後白色鞋邊及鞋帶位置染藍,亦排除濕水褪色。品牌一個月後回覆投訴人,稱運動鞋因「自然耗損」而褪色,拒絕退換。商戶向消委會稱,投訴人表示只穿著一次,惟商戶指儲存及使用的環境因素及保養習慣等均有影響,無法確認問題成因,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消委會認為商戶忽略消費者只穿著一次便有問題的感受,建議投訴人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有個案零售商代理商溝通差

另一個案則反映零售商與品牌代理溝通有待改善。投訴人稱首次穿著的越野跑步鞋完成越野跑後,鞋跟上方膠屑掉落,遂聯絡零售商要求退換。零售商稱將跑鞋交由代理商檢查,一個月後回覆,認為膠屑掉落不影響功能,拒絕退換,投訴人遂向消委會投訴。代理商及後向消委會反映,願提供半價同品牌新鞋優惠,惟零售商對方案不知情,需與代理商再三確認後才提供優惠,方案亦獲投訴人接納。

(消委報告)